【#律师回应笔试第二花钱劝退笔试第一#:若程序本身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则由此产生的结果在法律上应属无效,相应的公示也应当可以被撤销[话筒]】#花钱劝对手弃考考生已拟聘公示# 据海峡都市报,广东雷州事业单位招聘引发舆论热议。考生陈女士岗位笔试排名第一,但面试前竟遇招考工作人员代第二名考生前来转达荒唐诉求——第二名考生愿出资数万元,劝说陈女士主动弃考、另择岗位。然而,在当事人陈女士取证拒绝劝退、持续举报的情况下,最终笔试第二名被公示拟录用。
湛江市教育局称,第二名考生“分数无异常”所以正常公示。在法律上,如果招聘程序违规,但考生分数真实,这个录用结果就合法有效吗?@钱江视频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张建齐律师。
律师认为,招聘程序的合法合规是录用结果有效性的前提。若程序本身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则由此产生的结果在法律上应属无效,相应的公示也应当可以被撤销。程序违规意味着招考过程未能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这不仅直接损害了笔试第一名及其他应试人员的合法权利,也使得最终结果失去了正当性基础。在程序公正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录用结果的合法性自然难以成立。
律师进一步指出,一个合法有效的录用决定,必须同时满足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的要求。程序上应无瑕疵,严格符合规定与法律;实体上亦须确保分数客观公正,不存在异常或不当影响。唯有两者兼备,结果方具法律效力。戳更多#笔试第一称被第二名花钱劝弃考#>> http://t.cn/AXCmm3lm(@钱江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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