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妻子申请销毁婚外胚胎遭拒# 21年婚姻,陪着丈夫白手起家,自己身患肺癌还在抗癌,丈夫却拿着伪造的结婚证,和第三者去上海中山医院做试管婴儿,培育出冷冻胚胎。第三者开的茶社,离她家不到15分钟路程,还当面拍照挑衅她。
她持真实结婚证去医院要求销毁胚胎,被拒绝。起诉丈夫、第三者、医院,开庭当天收到丈夫起诉离婚的传票,丈夫在起诉状里勾了五个“无”——无财产可分割、无债务、无抚养费争议、无探望权争议、无损害赔偿。
她该不该要第三者道歉?该不该坚持销毁胚胎?在法律行业深耕了17年,我说句实在话:道歉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患癌原配目前真正该做的是——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丈夫转移财产,这是眼下最紧迫的事,没有之一。
丈夫已经起诉离婚了,起诉状里说“无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但朱女士亲口说,两人白手起家,如今丈夫条件已经很好。钱去哪了?显然已经转移或隐匿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可能因一方行为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裁定对财产进行保全。朱女士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财产调查令,调取丈夫名下所有银行流水、证券账户、保险保单,查清近三年的大额转账、异常取现记录。
如果证明丈夫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分割时可以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这不是惩罚,是法律对隐匿财产行为的直接回应。
另外,丈夫用于辅助生殖的费用,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笔钱朱女士有权追回。当初做试管婴儿的花费,不是一笔小数目,本质上是拿两个人的钱养第三者的胚胎。
第三者当面拍照挑衅,丈夫至今没有一句道歉,朱女士想要道歉,谁都能理解。但我见过太多人为了“等一句对不起”耗光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道歉是道德层面的东西,法律不强制。真正能保护你的,是财产保全、是行为保全、是法院的判决书。
朱女士身体不好,做过多次手术,还在抗癌。她的精力,要用在刀刃上。她在采访中说:“我或许不是第一个,但我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总得有人走出这第一步。”这句话让我很触动。
她走出来这一步,不只是在为自己维权,也是在推动辅助生殖证件核查制度的完善——医院不联网、不能实时核验证件真伪,这个漏洞,需要有人用案件去撞开。#婚外胚胎案 重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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