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拿下蜘蛛侠影视改编版权至今,索尼一共推出了 11 部相关影片(托比・马奎尔版、安德鲁・加菲尔德版、《蜘蛛侠:纵横宇宙》系列动画、汤姆・赫兰德版),全球总票房突破 100 亿美元。
1998 年,深陷经营危机的漫威与索尼敲定蜘蛛侠影视版权售卖协议,合作条件如下:
1.一次性授权费 1000 万美元,2.抽取影片全球票房总收入的 5% 分成,3.周边衍生品收益五五平分。
这笔交易放在当年对索尼而言堪称血赚,而他们本可以拿下更丰厚的筹码。
彼时漫威刚经历破产危机,曾向索尼抛出重磅邀约:仅需 2500 万美元,就能拿下除 X 战警、神奇四侠之外,旗下几乎所有超级英雄正反派角色的完整电影改编权。
可索尼高层只认准蜘蛛侠,一位高管当时直言:“根本没人在意漫威其他那些角色。”
索尼之所以接连更换主演、反复重启蜘蛛侠 IP,核心原因来自合约里的硬性约束条款:在前一部蜘蛛侠影片上映结束后,必须在三年零九个月之内正式启动新作拍摄,且五年零九个月之内完成公映,一旦没能履约,蜘蛛侠的电影版权就会自动归还漫威。
这段蜘蛛侠版权往事里最有意思的一处细节是:早在 1991 年漫威筹备上市时,蜘蛛侠的形象还登上了当年 IPO 招股说明书的封面,足以见得它自始至终都是漫威的王牌核心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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