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韩杰医生被判刑#
漏做关键查体:2024年2月17日凌晨,韩杰接诊一名呕吐、腹胀的2岁患儿,腹部平片提示肠梗阻,但他未按规定进行腹股沟区体格检查,也未在病历中留下相关记录,从而漏诊了真正致命的嵌顿性腹股沟斜疝。
未及时请外科会诊:在已明确影像提示肠梗阻的情况下,韩杰未及时邀请外科会诊以评估急诊手术指征,而是采取保守补液治疗并正常交班下班。当日下午患儿病情急剧恶化,家属自行转院,途中患儿昏迷,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嵌顿疝引发的感染性休克和多脏器功能衰竭。
三、案件核心争议
技术过失与刑事犯罪的边界:争议焦点在于韩杰的疏漏是经验不足的技术性失误,还是达到了《刑法》第335条所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韩杰本人承认诊疗有疏漏,但坚决否认构成犯罪。
“首诊负责制”还是“首诊全责制”:韩杰在事发当日早上8点已完成交班并正常离岗,后续有接班医生和上级医师查房,且患儿在院仅10小时左右。韩杰及众多医疗从业者质疑,为何将全部刑责归于首诊医生一人。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