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举报公职丈夫多次给异性转账# 】#公职人员回应婚内多次向女子转账#近日,安徽亳州一女子孔女士向记者反映,其丈夫白某某为亳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向女子潘某转账“520”“1314”等特殊数字款项,还存在其他大额转账,并由此引发民事纠纷。
孔女士表示,已向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举报白某某婚内出轨一事,目前尚未收到回复材料。
记者获取的相关法律文书显示,孔女士起诉潘某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已于2026年6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白某某向潘某转账的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判决潘某返还孔女士90447.76元。目前,潘某已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据孔女士介绍,她与白某某于1995年结婚,双方在2004年曾离婚,2008年复婚。2023年8月,白某某第一次向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驳回了白某某的诉讼请求。
2024年9月24日,白某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在当年12月6日提出撤出申请,随后法院准许撤诉。今年3月,白某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6月9日,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随后孔女士提起上诉,二审将于8月10日开庭。
孔女士对记者表示,正是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期间,她委托律师申请了调查令,调取了白某某的微信及银行转账记录。“调回来的结果显示,数据中存在大量的白某某向潘某转账520元、521元、1314元的记录,且相当一部分都是在七夕节、情人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而且是高频率发的。”孔女士称。
孔女士认为,白某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潘某,侵犯了其财产权益,于2026年1月将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潘某返还相关款项。
在案件审理中,潘某辩称自己对孔女士与白某某之间的婚姻状态并不知情。她解释称,白某某长期与母亲居住在谯城区三圣庙街,作为邻居和朋友,她“从未见过被答辩人出现”,直到2023年才知道白某某系长期与妻子分居。
关于转账金额中的“520”“1314”,潘某辩称那是白某某以开玩笑的方式,属于维系普通社交情谊的小额开支。
7月31日,记者致电潘某。当记者询问她是否介入他人婚姻时,潘某回应称:“这是不可能的,孔女士的举报是不真实的。”对于记者追问白某某为何多次向其转账520元、1314元等时,潘某表示具体的要等法院二审的消息,随后称自己有事便挂断了电话。记者随后多次回拨,但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又致电白某某。白某某在电话中简短回应记者,称自己给潘某转账系“朋友之间发着玩的”,他也并没有婚内出轨,并表示自己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采访。
孔女士称,她已经向亳州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白某某生活作风问题,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正式书面答复。
7月31日下午,记者致电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分管机关纪委的负责人核实此事,对方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表示自己正在开会。
2026年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官网信息显示,亳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负责人为白某某。据多份公开报道和资料显示,白某某还曾担任亳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等职位。(红星新闻) http://t.cn/AXCxlx7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