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儿
26-08-01 09:33 微博认证:本地新势力博主

【一套西城的房、一张举报信,毁了两个人的人生】
事情要从2012年说起。哥哥唐向东因工作需要在北京买房,但没有北京户口,于是跟弟弟唐向西口头约定,借用弟弟名义购入西城区一套房产。285万的房子,首付、月供、税费全是哥哥出,哥哥一家也一直住在里面。2017年哥哥拿到北京户口,要求弟弟配合过户,弟弟拒绝了。哥哥起诉,一审法院认定借名买房成立,判弟弟配合过户。

🔑 关键转折:举报信登场

2017年12月,弟弟一审败诉后,向湘潭大学寄出举报信,指控哥哥当年冒用他的高考录取身份读的本科。这一举报,引发连锁反应。

2018年1月,兄弟俩签协议:房子作价900万,哥哥付弟弟360万补偿款,先转160万,余下200万打欠条。弟弟随即撤回上诉,又向学校寄去检讨书,说举报是“败诉后一时报复”,内容不实。

但200万尾款没到账,弟弟再次举报。2018年8月,湘潭大学撤销哥哥本科学历。此后,硕士、博士学历相继被撤销,博士后政策办的北京户口也被注销。

⚠️ 法律问题一:借名买房有效吗?

西城法院再审终审认定:借名买房合同成立且有效。但因为哥哥的北京户口已被注销,不具备过户条件,最终驳回过户请求。也就是说,合同有效,但没法执行了。

⚠️ 法律问题二:签了协议能反悔吗?

弟弟拿着协议追讨200万欠款。哥哥反诉,主张这份协议是被学籍举报胁迫签的,要求撤销。北京二中院终审认定:结合举报信、检讨书、撤诉时间线,弟弟确实利用举报制造心理压力,迫使哥哥在房屋利益上妥协,协议和欠条是“乘人之危”,予以撤销,弟弟需返还已收的160万。

⚠️ 法律问题三:学历撤销的七年拉锯

哥哥针对湘潭大学撤学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8月,湖南省高院以“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学校原决定,责令重作。但同年11月,湘潭大学以同样理由再次撤销学历。哥哥再度起诉,至今未开庭。也就是说,这场“冒名顶替”的指控,在法律上还远未定论。

房子能再买,学历可以再读,但破碎的亲情,恐怕永远无法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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