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北风
26-07-31 18:10 微博认证:摄影师温健,常年合作媒体《现代舰船》《兵工科技》 军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陕西公公强奸儿媳案持续发酵,#女子被公公强奸丈夫称父亲喝醉了#

法律层面明确两点:
1.醉酒绝不是免责理由。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知情”更不构成任何抗辩——饮酒是自陷行为,不能成为逃脱制裁的挡箭牌。

2.丈夫若知情袒护,或构成共同犯罪。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犯罪而帮助窝藏、包庇的,可成立窝藏、包庇罪。若丈夫存在阻拦报警、销毁证据等行为,依法应追究责任。

此外,被害人所涉及的亲属关系并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婚内、亲属间的性暴力同样受刑法严惩。

法律的红线不容践踏,无论施害者是谁,无论用什么借口。呼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同时提醒:性暴力受害者报警是权利而非“家丑”,社会应给予的是支持而非二次伤害。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