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一表看清融资成本#】#个人贷款新规8月1日起施行# 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个人贷款业务将迎来新变化,贷款人要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该表要准确完整反映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
⭐️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指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新规明确,所有个人贷款产品必须在签约前向借款人提供统一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该表格需将贷款利息、分期手续费、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平台管理费等正常履约状态下发生的全部成本,以及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等或有违约成本,一并纳入并折算为年化百分比率。
⭐️《规定》明确,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必须在贷款合同签署前完成确认。
⭐️新规覆盖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文/记者:王楚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