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邻居撞亡高三学生母亲发声#】据看看新闻Knews: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被邻居撞伤身亡案有新进展,被害人家属告诉记者,他们得到终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法院已经依法向最高院申请死刑复核。#高三学生被邻居恶意撞亡家属最新回应#
2024年5月29日下午1点多,正在读高三的张俊豪骑电瓶车上学途中,被邻居王春桂驾驶轿车从身后故意撞倒在地。作案后,王春桂当即报警,并拨打120和保险公司电话,试图以交通意外掩盖故意杀人的事实。被捕后,王春桂交代,此前两家因宅基地、鸡鸭粪便堆放等琐事发生纠纷,因此他怀恨在心。事发当天,他驾车发现张俊豪后掉头尾随,几次加速以近10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将张俊豪撞倒。巨大撞击力让张俊豪飞出数十米,当场昏迷。2026年1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春桂死刑,王春桂不服提起上诉,终审维持原判。
2026年7月29日,收到终审判决消息这天正是张俊豪的祭日。张女士表示:“如今这个恶魔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我们也没有赢,因为我儿子再也回不来了。”(齐鲁晚报)http://t.cn/AXC4lH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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