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拨打骚扰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信息、拨打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五)项:
多次发送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拘留或者罚款 。
如果反复高频骚扰、恐吓、侮辱,造成严重后果,视情形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
不要听信他人“维权建议”,反复做这些无聊的事情。
发布于 北京
多次拨打骚扰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信息、拨打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五)项:
多次发送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拘留或者罚款 。
如果反复高频骚扰、恐吓、侮辱,造成严重后果,视情形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
不要听信他人“维权建议”,反复做这些无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