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
26-07-30 14:46 微博认证:新安晚报大皖新闻官方微博

【#专家回应1.5万元机票仅退432元#:霸王条款,双向挤压消费者权益】#1.5万元机票仅退432元是霸王条款#近日,消费者林先生在购票平台花费15217元订购了一张国际机票,因行程变动,于起飞前三天申请退票,结果发现实际仅退回432元。经媒体报道后,7月28日上午,林先生陆续收到两笔退款——一笔12000余元、一笔2000余元,合计14700余元,加上此前已退的432元,15217元票款全额到账。但收到退款的林先生并未就此释怀,他希望消协参照机票超售约谈会,也能介入高额退票费的调查。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指出,平台和航司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消费者陷入重大误解,相关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格式条款无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表示,退票费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违约金,必须与航司实际损失相当。“航司没有以合理方式告知退票比例,甚至故意隐蔽,明显超出实际损失,非常不公平不合理。”

苏号朋更指出,超售和高额退票费本质上是同一问题的两面:“有旅客退改签,就收取高额退票费;没有退改签,就由消费者承担无法乘机的履约风险。一手利用超售,一手利用高额退票费,从双向挤压消费者权益,航司却从双方获利。”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要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没有后顾之忧,航司和平台必须诚信守法,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只有这样,文旅消费才能健康长远发展。”戳更多#1.5万元机票仅退432元后续#>>(钱江视频)http://t.cn/AXC2mWQ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