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前男友勒索7.7万签谅解书#】#女子瞒丈夫抵押车转给前男友6.5万# 男子与前女友分手9年后仍故意纠缠,两年内先后多次以辱骂、恐吓、殴打等方式向其索要钱财共7.7万元。近日,广西高院公布一起敲诈勒索典型案例。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7.7万元。
余某与被害人玉某曾相恋多年并育有两名子女,2014年分手后,余某仍以情感纠葛为由不断纠缠。2023年5月,余某因个人花销拮据向玉某索要钱财,遭拒后动手打人,玉某被迫转账2000元。此后一年多,余某频繁以辱骂、恐吓、威胁方式骚扰玉某。2024年3月玉某报警,经调解余某书面承诺不再骚扰,但很快反悔。2025年2月,余某再次索要1万元;同年4月又强行索要6万元。为摆脱余某无休止的纠缠和威胁,玉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丈夫的一辆轿车抵押套现,到手7.6万元。随后,玉某按照余某的要求将其中6.5万元转至指定账户,被余某非法占有。累计索得财物共7.7万元。
玉某最终再次报警,余某于2025年8月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全部的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玉某经综合考量,对余某的行为出具谅解书,对其予以谅解。法院查明,余某曾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判刑,2018年12月刑满释放,系累犯。法院将多次勒索数额累计认定,对辩护人“首次索财未达数额较大不构成累犯”的意见不予采纳。综合其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扣押作案手机由扣押机关处置。(小溪) http://t.cn/AXCLZtg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