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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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拟将反网暴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煽动网暴将被列入黑名单
7月29日,据央视新闻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实施网络暴力活动:

(一)虚假注册或者批量注册网络账号,非法交易网络账号,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违规操纵榜单、热搜等重点环节;

(二)操纵、利用多个网络账号从事虚假点击、投票、榜单、排行、评论、评价等,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蹭炒热度、推广引流;

(三)违法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四)利用生成合成、个性化推送等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或者实施其他网络暴力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拟规定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加强反网络暴力宣传教育,将反网络暴力纳入课程体系;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遭受网络暴力或者未成年学生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其监护人。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未成年人自觉防范和抵制网络暴力活动。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生成合成、个性化推送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网络暴力活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不得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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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采取安全措施,防范网络暴力信息发布、传播;发现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及其营利权限、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网信等有关部门报告。

对存在组织、煽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以及利用网络暴力活动实施营销炒作等情形的网络账号,网络服务提供者还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来源丨央视新闻

编辑丨吴泽斌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