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恐吓勒索前女友获刑3年2个月#【男子分手后骚扰恐吓前女友,勒索钱财数万元 犯敲诈勒索罪,获刑三年二个月】#男子勒索前女友数万元获刑# 男子与前女友分手后仍故意纠缠,屡次以辱骂、恐吓、殴打等方式向其索要钱财……被害人玉某最终选择报警。
近日,广西高院公布该起典型案例: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7.7万元,扣押在案的作案手机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2010年,被告人余某与被害人玉某确立恋爱关系,二人相恋多年并育有两名子女,后因感情不和、性格差异巨大,2014年正式分手。但余某拿过往情感纠葛当作索财筹码,纠缠玉某。
2023年5月,余某因个人花销拮据,向分手多年的玉某索要钱财,遭拒绝后动手打人。玉某无奈妥协,向其转账2000元。在后续一年多时间里,余某频繁以辱骂、恐吓、威胁等方式纠缠玉某。2025年2月,余某再次向玉某索要钱财10000元。2025年4月,余某以恐吓、威胁方式向玉某强行索要6万元。为摆脱余某无休止的纠缠和威胁,玉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丈夫的一辆轿车抵押套现,到手7.6万元。随后,玉某按照余某的要求将其中6.5万元转至指定账户,被余某非法占有。http://t.cn/AXC7AN0z http://t.cn/AXC7AW8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