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评论
26-07-28 16:24 微博认证: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评论官方微博

#男子维权懂法条被标记涉嫌职业索赔人#【太懂法被认定“职业索赔人”:别让偏见误伤正当维权丨中听 】#太原市监局致歉纠正错误定性工单#太懂法了,也是一种“原罪”?消费者吴先生的遭遇,让人哭笑不得。因在山西太原预定酒店遭遇订单纠纷,通过太原市12345维权时,被12345回复的工单认定为“涉嫌职业索赔人”。给出的理由十分牵强:自行取消订单后索赔,外加维权时太懂法律。
事件发酵之后,7月27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全面复盘核查,对当事人表示歉意,并责令涉事工作人员做出深刻检讨。
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带有根深蒂固的偏见,太荒唐了。或许在他们固有的认知里,普通老百姓维权,就该稀里糊涂的,有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一旦有人有理有据,能熟练搬出法条维护自身权益,就怀疑对方“别有用心”,笃定是专门靠索赔赚钱的职业打假人。这种先入为主,显然很有问题。
他们的那套评判逻辑,是没法站住脚的。法律可没有规定,普通消费者不能懂法,也不能熟练维权,更没有“懂法多了就不是普通消费者”的荒唐规定。区分正常维权和职业索赔,标准一直很清晰,即看动机和行为。只要不是刻意找茬、批量投诉并借机牟利,只是为自己遭遇的侵权讨要公道,那就是正当的维权行为。商家到底有没有违规,消费者诉求合不合法,才是核查的关键,跟维权者懂不懂法、专不专业没有丁点关系。
再看看被当成“疑点”的两个行为,更是无稽之谈。消费者遇到不合理的服务,主动取消订单是正常选择,依据法律要求赔偿也是他的合法权利,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底气。如果太懂法、太会维权就要被猜疑,那岂不是变相逼迫老百姓维权时装糊涂、吃哑巴亏?这种扭曲的导向,本质上是在打击普通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监管部门是消费纠纷中定分止争的裁判者,是消费者维权的后盾,最该坚守公平中立。但在这次事件中,工作人员却先入为主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不深究商家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反倒先怀疑起维权群众的动机来。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还没开始核查,执法天平就开始悄悄倾斜了。如果这次不是舆论曝光,吴先生的维权会怎样?
当然,并不否认现在有不少职业索赔人,借规则漏洞恶意索赔,工作人员保持警惕可以理解,但警惕是审慎核查,而不是随意给人张贴标签。没有实锤证据,仅凭碎片化信息和固有经验,就给维权者扣上嫌疑帽子,还写入官方工单,不仅会冤枉好人,还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名誉困境。
此次市监局的道歉纠错,算是及时止损,但这还远远不够。基层执法最该改掉的,是脱离实际的经验主义和刻板偏见。处理消费投诉,核心永远是核查商家乱象和维护群众权益,而不是盯着维权群众“像不像打假人”。执法靠的是事实和法条,不是主观感觉和固化思维。
摒弃“懂法即可疑”的荒唐偏见,尊重每一次正当维权,守住执法公平底线,市场监管才能真正为民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