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被举报学术不端的费某某,估计气的后槽牙都要咬碎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自己快到退休的年龄,竟然会被人举报其2002年的一篇硕士论文抄袭!
2002年距今已经24年,说实话,那时候电脑都还没有全国普及,当时连查重都没有,抄袭的人肯定不止费某某一个人。
但既然抄袭的不止费某某一个人,这事又过去了24年,还能被人翻出来举报,看来费某某很可能是得罪人被针对了。
过去24年的事被翻出来,这事换谁,谁都要气晕过去。
但早知当日,何必当初呢?论文抄袭是事实,无论过去多长时间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