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开始对离岸信托征收20%的税收
这个政策相当于士绅一体纳税
以前的富人
比如马云,刘强东,雷军,张勇,宗庆后都是通过设计家族离岸来进行避税
离岸信托之所以被富人用于避税,核心是利用了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税制差异和过去跨境信息不透明的漏洞。
用一个假想的简化例子,可以很清晰地看清其避税逻辑:
假设你持有一家境外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今年盈利1亿元。作为中国税务居民,若直接分红给你,需缴纳20% 的个人所得税,即2000万元。
但通过离岸信托,你可以这样做:
1. 设立两层架构:在开曼群岛(免税)设立信托,再下设BVI公司(同样免税)。
2. 转移股权:将你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转让给这个BVI公司持有(转让时往往利用规则延迟纳税)。
3. 收益沉淀:公司盈利的1亿元不再直接分给你,而是以“留存利润”的形式永久沉淀在BVI公司。由于BVI对资本利得不征税,这1亿元在境外不用交一分钱税。
4. 最终结果:1亿元利润留在境外,你在中国0申报。只要钱不回来,这笔税款就被“合法”地无限期递延了。
而真实世界中,刘强东就是典型案例。2014年京东上市前,他将所持京东100%股份(当时价值超333亿元)全部装入离岸家族信托。
其架构通常是:离岸信托 → BVI控股公司 → 开曼上市主体 → 境内经营实体。这些信托多设在开曼、BVI等对资本利得、股息、遗产均不征税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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