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地客户使用每年5万美元外汇额度购买香港储蓄险的一点思考:第一,内地客户购买香港储蓄险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行为是属于资本项下的外汇流动,而我国对于居民资本项下的外汇额度是“零”;第二,如果内地客户采用小额分散、蚂蚁搬家的方式将美元汇出境外,然后再用于购买香港储蓄险,则属于非法套汇行为,一旦被发现,后期换汇的路径大概率被堵死,而保单是要长期缴费的;第三,如果内地客户和境外机构采用“货币互换”(货币互换是指内地客户将人民币存入境外机构指定的内地银行账户,同时境外机构将等额美元存入内地客户在境外银行的账户)的方式购买香港储蓄险,则是一种典型的洗钱行为,是违法的;第四,如果内地客户使用来自境外的合法收入购买香港储蓄险,则没有上述问题‼️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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