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院两家司法机关,控审联手,投诉辩护律师违规,长沙律协霸气决定:撤案!狠狠地抵制了滥用职权、恶意投诉律师的不法行为! 但司法的权威、法治的理性,法律职业共同发展的和谐,就是这样被个别手持司法权柄者蚕食的!
根据我国的司法制度,控辩审三方(公诉人、辩护人、法官)各司其职,就事论事,在法言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确保案件的审理公正在法定轨道上正常运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本应当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没有任何一方是铁帽子王!法院是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对控方的意见不分青红皂白地先入为主,很有可能会视律师为“麻烦”的制造者!
法官,作为诉讼活动和庭审过程中的执牛耳者,更应当是带头维护庭审规则、遵纪守法的典范,当辩护人就案件本身及法庭审理方式所存在的问题,积极行使申请回避、建议、监督等辩护权利,有助于法庭兼听则明,正常情况下,法官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辩护权的行使,如今,这两位长沙的律师同行在履职过程中竟遭法检联手恶意投诉,可见在一些地方,刑事辩护之艰难险阻!
在此,本人支持两位律师依法予以反制!可向律协、司法行政机关、纪委监委、人大、上级法检等有关组织依法申请维权,并对心思不好好用在如何审理好案件、却滥用职权投诉辩护人的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全方位的控告!并有必要付诸于公开监督!
需要指出,法官开展工作,在行使权力上应当慎之又慎,应当树立依规依法、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并应当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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