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佳HondaYes
26-07-25 14:11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汽车博主

感谢各位朋友的关心,就我与小鹏的案件问题我做个简单回应。

1. 最终认定是侵犯名誉权,二审维持一审原判,判赔3w,道歉15天,赔偿现已支付,道歉文本需经法官审核后发布。

2. 一审后,是对方先提起的上诉。

3. 一审为广东互联网法院,二审为广州中院,名誉权纠纷不能按属地管辖要求更换法院。

4. 侵权行为集中在针对一些早年海外新闻的发布无有效佐证,以及一些不当的词汇使用。

5.奉劝各位同行在吵架的时候不要接挂,接挂也不要上头,谨言慎行。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