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7-25 13:23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女儿回应父亲重逢初恋想离婚分房款#】欧阳女士怎么也没想到,精心设计的“防前夫”布局防住了出轨的丈夫,却没防住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的亲爹。老父亲偶遇初恋,三天两头往外跑,现在逼着老母亲离婚还要分割售房款。

上海的欧阳女士和前夫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不久结婚。婚房是欧阳女士父母用老房子动迁款买的,登记在杨浦区。后来前夫事业起飞,卖了杨浦的房子,贷款换了虹口区大房子,产权登记在欧阳女士名下。

然而,前夫出轨了。孩子刚出生,欧阳女士选择原谅。但作为独生女的父母,怕了。万一再出轨、万一离婚,虹口区房子可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于是,一场“确权诉讼”上演了。欧阳女士的父母将女儿、女婿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虹口区房屋确权。结果:调解结案。父母享有70%份额,欧阳女士和前夫共有30%。

当时看,这招堪称完美。防住了前夫的野心,保住了父母的出资,给女儿留了退路。之后的日子也算安稳。欧阳女士和前夫又在浦东买了房,卖了虹口区房子(900万),拿800万在浦东附近又入了一套。

再后来,前夫再次出轨,两人协议离婚。两套浦东房子归欧阳女士,存款归前夫。前夫净身出户,风平浪静。谁曾想,老父亲的一场同学聚会,炸了锅。

父亲前两年参加老同学聚会碰到了初恋情人,从此三天两头往外跑,现在逼着要和母亲离婚,还要分虹口区房屋的售房款。欧阳女士懵了。那房子十年前就卖了!调解书确权的事,父母从没主张过!不是已经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吗?当年打官司是为了防前夫,不是真要让父母分产权啊!

针对此事,律师表示,售房款分割是基于父母对房屋所享有的物权。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即使一直未变更产权,现在父亲依然可以主张售房款。律师最后提醒:家庭财产规划,不能只防“外人”。父母、子女、配偶,关系再亲,白纸黑字的约定一旦形成,就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签字之前,想清楚。签字之后,认清楚。#父亲为初恋想离婚要分女儿630万房款#(秦一) http://t.cn/AX9lX6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