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给鱼缸加半袋子面粉这件事说起,我就反对“交工资”,经济独立才有人格独立,剥夺经济独立就是一种人身控制,一种PUA,甚至可以认为是一种家暴。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封建社会,人身依附关系建立在土地所有制上;而在资本主义社会,看似自由的“劳动力买卖”背后,隐藏着雇佣劳动关系对个体的隐性控制。
🔻在家庭微观经济体中,如果一方强制剥夺另一方的工资支配权,这就不是“共同储蓄”,而是将“雇佣劳动关系”复制到了家庭内部。交出工资意味着交出对自己劳动力再生产比如衣食住行、社交发展的支配权,这实际上构建了一种非契约式的人身依附关系。正如马克思批判异化劳动时指出,工人一旦丧失对生产资料的掌控,就沦为工具——在家庭中,丧失对劳动果实的支配权,那不就是从“伴侣”异化为“被供养者”或“财务工具”了吗?
🔻大家嘲笑“ATM”,就是这个意思。
🔻有的网友可能要说:“我们父母那辈就是交工资的”,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在过去物资极度匮乏、金融体系不完善的时代,“交工资”是家庭作为生存共同体进行风险对冲的无奈之举。但在现代社会,社会分工细化、社会保障健全、金融工具丰富,家庭的经济功能已从“生存型共同体”转向“发展型联盟”。此时固守“交工资”,就变成了上层建筑(家庭权力结构)滞后于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表现——它不再服务于家庭整体福祉,反而蜕变为一种控制欲的载体。
🔻现在社会共识和经济运行方式都有了变化。你的家庭为了维持运行或者理财可以建立一种协商下的部分财产共同管理制度,即双方作为自由人格,基于理性自愿让渡部分权利以达成集体效益(如购房、子女教育、维持家庭日常开支),但保留的是核心资产的独立支配权。
🔻但是“交工资”算什么?“交工资”之所以应该被视为“PUA”或“家暴”,是因为它消灭了协商过程,将一方置于被支配的客体地位。这种单向的、强制性的财务归集,剥夺了主体进行“自主选择”的可能性,是典型的权力滥用。
🔻我家从来各花各的,完税以后的经营所得另说——因为涉及再生产循环,单独管理是合理的,而工资作为活劳动的直接报酬,应完全归劳动者自身调度。家庭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又不是封建庄园,健康的家庭财务,应该是“契约下的部分共有”与“独立人格的财务边界”的统一。如果一方以“爱”或“传统”为名强制收缴对方的全部劳动果实,这本质上是对现代个体人格的否定。
🔻真正的现代婚姻,应建立在双方财务自由、决策平等、风险共担的三角基石上。你可以选择建立“共同账户”用于公共开支,但一旦越过红线,去支配对方的全部可支配收入,那就从“合作”滑向了“控制”——这在经济上是剥削,在哲学上是异化,在法律上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
🔻只是有些人还借着社会运行的惯性,把PUA当成理所当然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