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奔
26-07-25 12:25 微博认证:跨媒体职业经理人

这是一起极其恶劣、踩踏多条医学伦理与法律红线的事件。它不是一次“科学探索中的意外”,而是从疾病选择、伦理审查、知情同意、资金往来、论文发表到事后追责,全链条、系统性的失范。
1、疾病选择:拿非致命病患儿去赌首例,风险收益比从根上不成立。小美患的是 CHD3 突变导致的 Snijders Blok–Campeau 综合征,表现为发育迟缓、语言障碍,不危及生命、属于轻中度表型。多位基因治疗专家直言:"这项研究不应该进入临床"。用全球首例脑靶向碱基编辑去试一个不致命的孩子,本质是用一条命去换一个"首例"标签。
2、伦理审查:在毒理报告出炉前就批了试验,审查形同虚设。灵长类毒理是进入人体前的最后一道安全闸门。闸门没开就放行,不是"疏忽",是程序性渎职。
3、知情同意:用"书里的小错误"淡化死亡风险,告知严重不充分。而首次人体、脑靶向、万亿级病毒量——死亡风险是必须明示的最高等级信息。权力极度不对等的语境下,不充分告知 = 实质性误导。
4、资金模式:家属自费 86 万美元,13 万直汇研究员个人账户。按 规定干预性研究不得向受试者收取与研究相关的费用。"向受试者收取研究费用"是明令禁止的红线。
5、论文发表:Nature 那篇删掉了小美,也删掉了死亡。全文未提小美已接受同靶点同技术治疗并于 7 天后死亡,违背了出版伦理的基本盘。
6、事后追责:医院罚 2.4 万,主研零处分,死讯隐匿 16 个月。这次的处罚力度,连"象征性"都算不上,是对生命的最轻慢。
7、监管套利:借 IIT 通道绕开 NMPA 注册审评。整个试验走的是研究者发起临床研究(IIT)路径,仅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未走国家药监局(NMPA)注册性新药临床。把全球首例脑碱基编辑塞进 IIT 框架,本质上是利用监管分级钻空子。
这起事件是对医学研究底线的系统性践踏。如果这样的事都能低调处理、论文照发、主研照做科普上节目,那中国基因治疗领域的公信力会被一次性透支干净。
#6岁女童接受基因治疗后身亡#『6岁女童在上海接受基因治疗后身亡,死讯不公开,相关研究竟继续发表Nature』http://t.cn/AX9WDRDf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