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新规8月1日起正式实施#8月1日起,个人贷款将正式迈入“明码标价”时代——所有利息、担保费、服务费等必须合并为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让借款人一眼看清真实年化成本,彻底告别“低息宣传、高费收割”的套路。
息费全口径纳入: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正常履约费用,以及逾期罚息等违约成本——都必须统一折算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中逐项列明收取标准、方式及主体。
强制确认机制:线下办理需借款人签字确认明示表后方可签约;线上办理则必须通过弹窗展示完整成本明细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未确认不得进入签约流程;网购分期支付页面也须显著展示年化成本。
兜底禁止收费:明示表必须明确提示“除已列明成本项目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息费”,表外收费均属违规,借款人可拒绝支付并投诉。新老划断原则:2026年8月1日后新申请、续贷或重新激活循环额度的个人贷款业务须严格执行新规;此前已放款的存量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无需重新签约或调整条款。
严禁以贷养贷:消费贷、信用贷不得用于偿还其他贷款、投资理财或流入楼市股市,资金流向全程监控,违规挪用将被要求一次性结清欠款、加收罚息并上报征信。
整治多头借贷:全持牌机构征信数据互通,审批时调取借款人全量负债信息,多头借贷或债务收入比超标者将直接降额或拒贷,不再允许跨平台借新还旧。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