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这个#田栩宁粉丝被禁言#中的一个理由是设立黑超,这跟我最近正在想告黑的新典型不谋而合。
内娱好像还没人正儿八经告过这种形式——就是那种“阴阳超话”的创办人或者主持人。
超话里面全是黑帖或者阴阳怪气的内容,单拎一条帖子出来,可能确实够不上起诉标准,毕竟“评价艺人”本身是有一定言论自由空间的。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超话的主持人,他对这个超话里的内容是有管理责任的。
单个帖子可能看不出什么,但如果你点进这个超话,满屏都是同一类攻击性内容,持续几个月甚至更久,那就不是“个别网友发表看法”能解释的了。
这个超话从设立开始,它的属性、它的导向,就是有问题的。
主持人或者专属人作为管理者,他对这种内容生态不仅是“知情”,甚至是在“纵容”和“引导”。
正好看到最近微博禁言越来越快,我觉得应该可行。
平台层面,超话主持人肯定有管理义务。我看了下《超话社区公约》,主持人要对超话内的内容负责。如果主持人长期放任甚至亲自发布违规内容,站方可以卸任、降级、拉黑,严重的直接封禁。
当然,这里面的法律边界还比较新,到底什么程度算“组织侵权”?什么程度算“管理失职”?什么程度该承担刑事责任?都还在摸索中。
但方向是明确的:网络群组的管理者,不能再用“帖子不是我发的”来当挡箭牌了。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