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新规8月1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由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8月1日正式落地,执行新老划断:仅约束8月1日之后新增贷款,老贷款按照原有合同执行;续贷、循环额度重开全部适用新规。
一、全部息费合并计算,强制出具《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1. 所有收费全部纳入年化综合成本:贷款利息、分期手续费、担保费、保险费、第三方服务费、中介收费、逾期罚息、挪用违约金,不允许拆分隐藏收费项目。
2. 禁止只标注“日息万三、月利率0.5%”,必须标明统一折算后的真实年化利率,并且写明每一笔费用的收取主体。
二、资金用途严格管控(楼市影响最大)
1. 消费贷明确禁令:严禁流入购房首付、归还房贷、炒股理财、基金投资、以贷养贷(借新贷还旧贷、偿还信用卡)。
2. 单笔消费贷款≥30万元,必须走受托支付:资金直接打到商户对公账户,不放款到个人账户,从源头杜绝资金挪用。
3. 个人经营贷:严查真实经营资质,空壳营业执照无法审批;严禁资金绕道进入房地产市场;银行会核查经营场地、纳税记录、购销凭证。
4. 一旦查出资金违规使用,银行有权要求一次性提前结清,并记入征信记录。
三、审批规则收紧
1. 严查多头借贷:依托征信大数据,在多家机构同时有多笔贷款、负债比例过高的申请人,更容易被降额或者拒批。
2. 杜绝循环“以贷养贷”模式,到期贷款需要结清之后重新审批,不能无限续贷滚动使用。
3. 数字化审核更加严格,收入流水核验力度加大,虚造流水会直接列入黑名单。
四、配套规则
1. 机构必须在网点、官网公示贷款综合成本上限;
2. 严厉整治贷款黑中介,第三方不允许私自收取服务费;
3. 房贷不在息费整治范围内,但房贷搭配的装修贷、车位贷全部按照新规执行;
4. 违规机构会被监管追责,消费者遇到乱收费,可以向12378投诉维权。
五、对购房者的实际影响
1. 再也不能用信用贷、装修贷凑买房首付,贷后流水穿透式检查,很容易被提前收回贷款;
2. 经营贷套取资金买房的通道基本关闭;
3. 贷款真实成本一目了然,不会再出现低名义利率+高额服务费的套路贷;
4. 未来信贷审核门槛提升,审批难度相比以前明显提高。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