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检察
26-07-23 09:12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槐音嘹亮##案件速递#《共有房产难以进行实物分割,如何处置?》 原告吕某丙(加拿大籍)与被告吕某甲、吕某乙系亲姐妹关系。此前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三人共同继承位于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的两套房产,其中吕某丙占31%,吕某甲、吕某乙各占34.5%……下面一起来看@济南历下法院 的案例吧~http://t.cn/AX9IcD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