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蒙冤police侯起万
26-07-22 06:34

最高法又开会了,这次是涉诉信访——说要“依法化解”,还要“标本兼治”。

口号很响。但我的案件,十年了,连“依法化解”的第一步都没迈出去。

“无被害人”的诈骗罪,成了我十年的枷锁

2004年,我和他人三家合建连体房,2012年拆迁公示合法。2015年,我一人被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双规。查无实据后,反贪局变更成诈骗罪,全案无被害人、无报案人、无财产损失。一审被判五年,二审改判缓刑三年,十七年军龄、十六年警龄被清零,年过六十无养老金,至今靠打工糊口。

这是事实。不是故事。

这些年,我向各级司法机关递交了违法枉法的证据,同步录音录像被篡改、庭前会议笔录上我亲笔写下“录音录像不完整,要求看封存的录像”,办案人以抓我妻儿相威胁。每一件,都有据可查。

可结论呢?“已办结”“已转办”“不予受理”。要不就是“我们已经查了,没有发现你反映的情况”。程序转了一圈又一圈,没有一个结论经得起法律检验。

喊了十年的“化解”,到底化掉了什么?

最高法说要“标本兼治”,可我的案件在“治标”这一步就已停摆。如果连一个无被害人、无报案人的案件,都无法启动实质性复查,喊再多的口号,也只能是口号。如果连基本程序正义都无法保障,拿什么“治本”?如果连多年的申诉都无法换来一次“依法化解”,又谈何“标本兼治”?

也许对于他们来说,个案不过是数字。可于我而言,是十七年军旅、十六年警徽、是半个世纪的信仰。信仰被碾碎之后,只剩一个老兵在废墟中反复追问——如果“依法化解”只是用来回应媒体的词,那我的十年,谁来回应?

口号喊给谁听,石头扔进井里总该有个响。我的案件还在等待那个响。标本兼治,先给个“标”吧。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