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26-07-21 20:10 微博认证: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官方微博 美国政府机构账号

#美国建国两个半世纪#《独立宣言》的签署者之托马斯·斯通(1743年-1787年)

托马斯·斯通于1743年出生在马里兰州查尔斯郡一个富裕的种植园主家庭。在完成古典教育的预备课程后,他在安纳波利斯追随托马斯·约翰逊学习法律,后者后来成为了马里兰州的首任州长。

1764年获得马里兰州律师执业资格后,斯通在马里兰州弗雷德里克开设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他的政治生涯始于1774年,当时他作为查尔斯郡代表当选参加首届马里兰议会。在独立问题上,斯通最初态度谨慎,即便是在担任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期间,他仍于1776年4月表示“希望以达成一场公正且体面的和解的方式处理事情;或者至少让我们在为独立而战的决议上形成相当一致的意见。要达到这一点,切不可操之过急。”

当然,一项几近一致的“为独立而战”的决议最终获得通过,斯通也为独立大业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此后,他出任马里兰州参议员。在大陆会议任职期间,他于1777年作为委员会成员参与了《邦联条例》的起草。

1787年,他当选为制宪会议代表,但因妻子健康状况恶化而婉言谢绝。玛格丽特·斯通于同年6月去世,斯通也随后于1787年10月5日在弗吉尼亚的亚历山德里亚去世,年仅44岁。许多人认为,他死于难以承受的丧妻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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