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http://t.cn/AX9bVVKU 2026年7月20日,山西省五台县人民法院(2026)晋0922刑初63号刑事判决如下:被告人康行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其夫人徐女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去年,也正是这个时候,他为了实施诈骗,试图将我从三教神村赶走,每天写一篇文章诽谤我,长达40天。我说过,无论是谁,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而且不听警告,我都会将他送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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