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网售外烟获利1.3万获刑#】网上卖“外烟”赚点小钱,到底“刑不刑”?据悉,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宣传自己可以销售外国品牌卷烟。接到客户订单后,他将购买信息转发给上家梁某(已判决),由梁某直接向客户发货。唐某按每条卷烟加价10元的方式赚取差价,共参与销售外国品牌卷烟金额达16万余元,非法获利13394元。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检察院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卷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新都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违法所得13394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派新闻 http://t.cn/AX9vpyAe

白银区检察院
26-07-19 20:10 微博认证: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