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7-19 08:49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律博主

#女儿一个谎让父亲坐了两年牢#一个谎言,让亲生父亲被判无期,关了两年;一句“我撒谎了”,能让一切从头来过吗?#律师说法#

广东清远,16岁的周晓艺(化名)因为父亲管教太严、反对她谈恋爱,男朋友因此跟她分了手。她想搬出去住,想了个什么办法?报警,说父亲从她7岁起就长期强奸、猥亵她。

然后呢?2025年8月,清远中院一审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了她父亲无期徒刑。

判决依据是什么? 全案没有物证,没有DNA——床垫、被单的DNA鉴定结果全跟父亲无关。辩护律师明确说“无物证、痕迹证据”。女儿自己的陈述前后矛盾,还曾主动去公安机关要求撤案。可一审法院还是判了无期,理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直到今年4月二审,已满18岁的女儿当庭翻供,承认全是捏造的。她提交手写信说“愿意承担所有过错”,还录了视频强调“没有被威胁”。

但问题来了——诬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刑法》第243条明确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让亲生父亲被判无期、坐牢两年,这算不算“造成严重后果”?法律自有公断。

这个案子真正让人揪心的,是两个问题。

第一,证据裁判原则去哪了? 刑事定罪的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不是“我觉得像”。没有物证、DNA对不上、被害人陈述矛盾——这种情况下判无期,等于告诉所有人:一个人的口供就能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这不是法治,这是赌博。

第二,诬告的成本不能太低。 有人说“她还是个孩子”。可两年的铁窗、一辈子的污名,谁来赔?如果轻飘飘一句“我错了”就能翻篇,那法律的威严在哪?受害者的公道在哪?

目前二审还没宣判。我期待二审法院严格依照证据裁判原则,给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父母提了个醒: 管孩子是应该的,但方式方法很重要。给所有年轻人提个醒:你有权利表达不满,但没有权利毁掉别人的人生——哪怕那个人是你的父亲。法律不是实现个人私欲的工具,更不是青春期叛逆的牺牲品。#建言议法# http://t.cn/AXKkYchW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