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欺骗2次流产女子被判退还36.5万#
湖北洪湖法院判决李女士退还朱某婚内转出的36.5万元,结果合理合法,甚至有点大快人心。
要知道,李女士并非无辜的受害者。
她与朱某交往几个月后便已知晓对方已婚,却仍然选择继续同居、两次怀孕。第一次可以归因于被骗,但真相大白后仍不抽身,还第二次怀孕,这已是明知故犯的主动选择。
成年人做事,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不能一面破坏他人婚姻,一面又以受害者自居要求法律来兜底。
法院判退钱,法理清晰。
朱某转出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赠与,行为无效,原配有权追回。至于那份流产补偿协议,因建立在婚外情基础上,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不予保护。
法律保护的是合法婚姻中配偶的财产权利,不是为婚外关系中的身体损伤提供经济补偿。身体损伤她可以另案起诉,但这笔钱,她不该拿,也拿不住。
成年人,为自己的选择买单,天经地义。 http://t.cn/AXKdbb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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