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雷
26-07-18 18:06 微博认证:资深媒体人 头条文章作者

#16岁女儿诬告父亲性侵称因管教太严#这个父亲判无期时估计后悔死了,读没有读过孔子,女孩子就好生养着!

广东清远16岁的周晓艺因不满父亲管教过严、阻止其早恋泡吧,报警诬告父亲周大明长期性侵致其被判无期徒刑,二审时已成年的周晓艺当庭翻供承认捏造指控,案件至今尚未宣判。

一、案件时间线
报警起因:2024年6月22日晚,16岁的周晓艺住在大伯家时与父亲电话冲突,次日在表妹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称长期遭父亲强奸、猥亵。
一审判决:2025年8月5日,清远市中级法院认定周大明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定其“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严重违背人伦道德,且缺乏悔罪表现”。

二审翻供:2026年4月15日,广东省高院开庭,时年已满18岁的周晓艺主动出庭,当庭推翻此前所有被性侵的陈述,承认全部系捏造、诬告。
当前状态:二审于2026年4月开庭后,截至2026年7月18日尚未宣判。

二、诬告动机与翻供内容
直接导火索:父亲曾撞见女儿带男友回家,扬言“打死那个男的”,导致男友分手,父女矛盾激化。
深层动机:周晓艺称报案是因“遭父亲批评管教心生怨恨,意图通过诬告达到脱离家庭管束的目的”。
翻供表态:她表示“不能冤枉父亲,想替他洗清冤屈”,并致信法官“我愿意承担我所犯下的所有过错责任”。
视频自证:周晓艺录制了2分13秒澄清视频,称这个案子“并不真实存在,是假的”,并强调录视频是自愿、被人无威胁。

三、一审证据争议
维度 辩方主张 一审法院认定
客观物证 无物证、痕迹证据,床垫和被单DNA鉴定均与父亲无关 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陈述一致性 周晓艺陈述前后矛盾,曾向多位亲属承认虚假报案,并到公安机关要求撤案 采信其报案及侦查阶段陈述
精神状态 女儿被诊断为青少年情绪障碍、重度抑郁伴中度焦虑,2024年2月因情绪障碍休学 未从根本上否定陈述效力
母亲证言 母亲明确表示丈夫没有性侵女儿,女儿为虚假陈述 未采纳
周大明的辩护人指出,公诉机关未将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移送法院,也未及时收集可能证明无罪的证据。
四、各方立场
父亲周大明:始终否认所有指控,称“她控告我的原因是我管她太严,不让她去酒吧前台打工,晚上不让她出去玩”。
母亲:称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一家始终住在一起,“父亲性侵女儿根本不可能”,认为女儿因管教太严一时冲动报假警。
二审辩护律师:主张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害人当庭承认事实不存在,应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五、案件两种可能走向
有评论指出,本案可能存在两个迥异方向:
性侵真实,一审证据扎实,女儿二审出于亲情改口——女儿可能涉嫌包庇罪。
诬告属实,一审证据不扎实——改判无罪后,需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周晓艺本人也可能面临诬告陷害罪追责。
当前案件有待广东省高院最终判决厘清真相。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