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欺骗2次流产女子被判退还36.5万#
一、事件完整经过
1. 男方朱某(国企职工)2020年刻意隐瞒已婚事实,谎称离异,追求离异单亲妈妈李女士,女方为此离婚与其同居,长达五年婚外关系。
2. 相处期间女方两次怀孕,均在朱某劝说下人流,第二次清宫手术朱某以丈夫名义签字,事后双方约定10万元作为流产身体补偿。
3. 朱某多年累计转给女方36.5万元,后期二人决裂,朱某妻子提起诉讼,主张追回丈夫私自处置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审女方缺席败诉,二审上诉后法院维持原判,要求返还36.5万。
4. 后续:朱某因其欺骗、婚外行为被国企处以停薪停职6个月;女方已准备起诉朱某,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追究重婚嫌疑。
二、 法院判决核心法律逻辑(为何流产也要退钱)
1. 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
婚内所有收入、存款属于夫妻二人共有,丈夫未经原配同意,大额转账赠与第三者,原配依法有权全额追回,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因男方自愿赠与就合法化。
2. 婚外情补偿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这笔转账包含流产补偿金,但该补偿建立在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外同居关系之上,法院不认可此类约定,不能对抗原配的财产权。
3. 女方举证不足,无法抵扣款项
女方主张钱款用于两人同居生活,但无法提供完整消费票据佐证大额转账为日常刚需;手术记录仅能证明流产事实,不能抵销财产返还义务。
三、 舆论争议:情理与法理的割裂
1.大众共情女方:女方被长期骗婚、两次流产造成不可逆妇科损伤、患上焦虑抑郁,五年青春损耗,最终还要全额退钱,容易让人觉得判决不近人情。
2.法律不能偏袒受害者而损害原配权益:原配属于完全无过错方,不能因丈夫出轨犯错,就让妻子蒙受巨额财产损失,法院优先保护合法婚姻内财产权益。
四、女方维权突破口(判决退款≠无处维权)
1. 另行民事诉讼:起诉朱某,索要两次人流手术费、康复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凭借病历、男方签字手术单,人身损害索赔胜诉概率较高。
2. 刑事层面:二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可收集证据控告朱某涉嫌重婚罪。
3. 职场举报:女方已举报朱某多项违规问题,单位已作出停职处罚。
五、 事件现实警示
1. 婚外恋中第三者接收对方婚内大额转账,无论对方口头承诺多少补偿,原配起诉追回几乎都会胜诉;
2. 遭遇隐瞒婚史骗感情,不要长期维系不正当关系,及时止损并留存对方欺骗、致自己身体受损证据,用于后续索赔;
3. 已婚一方切勿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对象,最终既破财又要承担道德、职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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