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曾称四叶花不该被垄断# 这波操作,LV属实把"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玩明白了。当初和梵克雅宝打官司时,LV在法国最高法院理直气壮地主张"四叶花属于常见通用装饰纹样,任何人无权垄断",并凭此抗辩胜诉。可一转头,在中国市场却拿着同一朵四叶花,对茉莉奶白、南京古风餐吧乃至注册资金仅5万元的百货小店发起密集诉讼,还都赢了。
至于中国法院为什么判LV赢,答案在法律逻辑里:LV的四叶花图形早在1985年就在中国注册,经上百年使用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依据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即便分属不同行业,使用高度近似标识也可能构成侵权。茉莉奶白明知商标申请被驳仍在全国2400多家门店大规模商用,主观故意明显,法院判赔1030万,是依法裁判的结果。
但舆论的"意难平"也正在于此:LV在法国用"四叶花不该被垄断"赢下官司,在中国却用"四叶花只能归我"起诉商户。这种"看人下菜碟"的双重标准,加上四叶花与唐代宝相花、柿蒂纹高度相似的文化溯源,让公众在法理上尊重判决,情理上却难以接受。
法律上LV赢的每一场,都在合法范围内。但舆论场上,它正在输掉人心。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