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近日,山东济南。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全市执行新一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据悉,202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设定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902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则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挂钩,实行分区域差异化保障: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执行2400元标准,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执行2210元标准。在缴存比例方面,继续维持稳健区间,单位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超过12%,且同一单位职工比例须保持一致,杜绝差异化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