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放伟哥女子称身心遭巨大伤害#】7月17日,在酒吧被陌生男子投放“伟哥”当事人再发声:3月12日投药案·不予立案(猥亵、下药、抢夺报警电话、毁证据、诱导签“误会的谅解书”被拒后恐吓我,以上监控都拍下来了)已经过去4个多月了。当时新闻报道我在依法走程序,现在本地部门都拒绝受理我的案件,我已经没有程序可走了。勇敢发声,是为了让后来者不再重蹈覆辙。#清吧伟哥事件#
当事人在评论区留言称,当地警察领导称摸腿、搂腰不是猥亵,没有达到严重后果就不是犯罪,本人承诺陈述皆为事实。
据此前报道,安徽滁州的程女士称3月12日晚,她与朋友在滁州某清吧遇到一名陌生男子前来劝酒,随后该男子叫来同伴韩某,搭讪纠缠中,韩某伺机向程女士杯中投放西地那非(俗称“伟哥”)。
程女士表示,事发至今近四个月,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如今她走到哪里在外面吃饭必须带着自己的水,水一旦离开视线根本不敢喝。“我四个月一直躺在家里,什么也不想干,连个人卫生我都没有力气,我都一个多星期没洗澡,对我的伤害真的很大。”目前程女士仍在寻求依法处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男子携带西地那非趁人不备时投入女士酒水,要求女子当晚跟他走,如果能够证明其主观上打算在女子失去意识后实施性侵,具有强奸目的属于强奸预备,依法应当追究强奸罪预备的刑事责任。如果证据不足以证实强奸目的,结合客观上存在搂抱摸腿与下药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男子的摸腿行为侵犯了女子的身体权与人格尊严权,事发后导致被害人长期抑郁,被害人有权赔偿医疗费、检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如果后续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被害人认为应当立案而公安不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申请检察监督。检察院7日内要求公安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大河报)http://t.cn/AXKuZs9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