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互联网平台的服务费,不得高于国家增值税。这些“新地主”,赚的太狠了。
现在有的平台,收营业额的5%、再加上佣金的20%当服务费,这个数额不仅远高于国家税收,直接让商家的利润低到只剩一两个点。
经济体感寒冷,与平台经济成寡头式剥削进度成正比例同步。垄断平台是最大的内卷式竞争推动者,社会越卷,平台越可以火中取栗,造成天下没有能做的生意。
必须剥离垄断平台对全社会经济的副作用。建议如下:
①平台经济禁止上下游投资。开了网商平台,就不准开超市、开批发市场。
②平台服务费不得高于国家增值税。
③平台必须公布排名算法,排名算法受国家调控,并且禁止客流集中头部。禁止直通车竞价。
④没收平台对商家的罚款权,不准拿保证金威胁商家,保证金除了售假,一律不准扣款。
⑤平台公示对商户的合同,接受国家监督,国家要求强化平台违约的处罚,而非单方面的对商家惩罚。
⑥平台扣费、活动、流量等必须给出原始数据,有账务不清楚的,商家起诉后加大平台赔偿力度。针对对平台的起诉,可以合并诉讼。
⑦同商品一个价,以厂家定价为准,厂家拥有底价权。平台下架搜图功能,拿劣品、仿品、假品与正品搜图比较。
内卷严重,各个垄断平台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假如天下没有能做的生意,未来遍地失业。是时候向平台严格管理了,不得罪平台,就会得罪全国的中小微企业,得罪几亿产业工人与实体零售者。
如果任由平台砸了几亿人饭碗,这个后果没人可以承受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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