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宁波轻纺城一家小店# LV又来了。刚打完茉莉奶白的千万赔偿官司,转头就把一家注册资金5万元的宁波小店告了,连带市场管理方一起——这已是LV四年内第四次对该市场出手,前几次均以撤诉或和解告终。
与此同时,LV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已于7月16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结果择日宣判。这次行政诉讼是因LV不服国知局维持个体户黄民耀一枚四叶花卉商标的裁定而提起——同一图案,此前在另一类别上LV异议成功,这次国知局却没采纳。这是LV第六次告国知局,此前战绩3胜2败。
一边告小商户,一边告国知局,LV看似“遍地开火”,实则是LV的双线布棋:民事官司打侵权赔偿,行政官司争商标确权尺度。但公众的反感也越来越清晰:老祖宗流传千年的宝相花纹样,凭什么被一个外资品牌通过商标制度圈成“私产”?法律上LV有起诉的权利,但舆论场上它正在输掉人心。
所以国知局案的结果,不只是一家企业与一个部门的输赢,更将在“商业标识独占”与“公共文化资源归属”之间划一道线。等宣判吧。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