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虽说叫共和国,但制度很接近周制,以家庭为国家的细胞,家长在家庭中有权威地位,这是周制的核心。罗马人的家里都供着祖先神位,众神殿供奉多个祖先相当于祠堂。罗马人也讲男耕女织,有严格的男女分工,贵族男耕种是常事,贵妇也要求会织布,这就像周礼中天子举行耕地仪式,皇后养蚕织丝。罗马法律的女子终生受监护,翻译过来就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罗马人崇尚节俭,视奢侈为罪恶。整个罗马人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包括女人,这是罗马人能建立最强大国家机器的主要原因。当罗马人丢失这些传统就走向衰落,很快人口锐减成为少数族裔,中东和北非的移民、奴隶、俘虏成为新的罗马公民。
《日耳曼尼亚志》写于罗马灭亡以后,那时几乎找不到纯血的罗马人,完全杂种化了,正是这个原因,作者把目光投向边陲之地的日耳曼人,在这些蛮人身上发现了罗马人早已失去的品德,和罗马人相近的家庭制度、荣誉感、贞操观、生活简朴、婚姻神圣等等,最为重要是纯血。作者写下这本书,所表达的意思是很明确:罗马人已经无药可救,日耳曼人才是罗马血统的合法继承者,让欧洲从罗马的废墟上重生。以后的历史也证明这个判断完全正确,来自昂格鲁萨克森的日耳曼人成为欧洲的主宰,建立了日不落帝国和现在的美国。现在罗马衰落的剧情又重新上演,新英国人、新美国人和当时的新罗马公民几乎是一样的面孔,来自同一个地方,不同的是,现在地球上已经没有日耳曼尼亚那种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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