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的赵先森
26-07-15 20:36 微博认证:建筑学硕士

#教科书式耍赖# 社会事件,简单说:
2015年黄某芬交通肇事将我父亲撞至重伤,一周内她就启动多种金融手段隐匿个人收入的对抗执行操作,由于该民事案件被法官违规调解,导致最终判决等待超过两年,在此期间,黄的金融操作越发复杂化、专业化,是直接导致最后强制执行难度大的根本原因。
恰逢当时黄进行有组织的保险套佣灰产,属团队扩张阶段,她跟女儿刘某月、孙某华等人控制多人多银行卡募集约几百万的流动资金批量伪造业绩,仅她跟女儿银行卡总流水不到三年就接近三千万。

这期间,黄个人保险佣金、理财等收入62万,申请多笔贷款96万,全部通过复杂的交易隐匿或消费掉了,并人为控制在临近执行时高密度信用卡大额消费、申请贷款更新债期,预先将个人还款义务从民事案件执行转嫁至银行债务,意图引导执行局以银行权益优先而消极强制执行赔偿。

黄某芬通过投资保险、股票、取现、直接转账等方式隐匿个人收入的交易记录混入了灰产交易里,导致2017年强制执行开始后,@丰润法院 执行局无人能短时间审查出资产隐匿去向,原因就是黄某芬的将个人财产收入,与灰产集资资金混在一起使用,并且有典型资金分层等洗钱特征的操作。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案判决85万,责任划分方案系按黄某芬庭审主张判决,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后,由于黄姿态实在奇葩、傲慢,我作为当事人曝光了黄某芬的言行(通话录音及录像),随口说了一句黄是“教科书式耍赖”,媒体引用,成为标签使用至今。
由于银行调证大部分是纸质流水,且海量,加上网民关注压力持续,2018年初执行方向就绕开了深入分析银行流水,转向了执行黄某芬支付了首付款和大量还贷资金的房产,但由于登记在其女刘某月名下,就产生了债权人代位权案,在@路南法院 审理,我方诉求分割黄在该房产中的具体份额,以供执行。
但,该案件同样要面对海量流水,计算黄在该房产内份额,法官在流水分析上犯难,@唐山中院 知难而退会议决定@路南法院 绕开流水分析,判决黄某芬胜诉,二审阶段黄认定向女儿转账属无偿赠予行为,因此就衍生出了债权人撤销权案。

该案件2019年1月诉讼登记,但@路南法院 在@唐山中院 个别领导的授意下超期立案、超期审理、超期判决,按法定时限应在2019年结案,但直至2025年12月才判决结案,判决刘某月返还赠予40万,现已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但@路南法院 卡在了非积极执行已保全财产阶段,现该案件临近结案时限,未有实质进展,沟通低效。

考虑到该案被告刘明月曾以未成年身份在当地政法委工作至少四年后辞职的现实情况,加上本人已取得直接证据可证明,当年系唐山政法委对相关案件办案方向进行了违规指导,及其他可靠信息暂略,因此我认为本质系受到个别领导的不当干预导致执行受阻。
#唐山政法委录用未成年人#
我的理解:民不举则官不纠,上官授意可违规下官职权则会溢出法律的铁笼。

2015年至2026年,这个执行案已不仅仅是一个基层执行案件,它已经成为当地司法公信力的一个标尺,银川有一位同学告诉我她因该事件报考了法学专业,考公工作在一线也有同乡告诉我因该事件毕业后决心留在南方,等等。

我已然从青年迈入中年,这段人生作为我自己、甚至其他当年青年的个人价值判断 的重要参考。

黄某芬、刘某月她们不择手段寄生在这个社会,她们并不参与生产,只会投机,她们持强凌弱,且有somebodys买单。

文明,应该争取的是创造价值、遵循公序良俗、敬畏法律的公民。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领导的担当在于是否把疑难案件拖给下任处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应只是墙上的口号。
@唐山检察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微博智搜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