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动手查了查,搜了搜,我知道国内新闻业完全没救了。【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什么会被渲染成为一个【外资】挑衅国家?从而舆论上全是一片情绪的煽动的景象。
具体看图1:LV不满意国知局对这个黄某侵权的处理,提起的行政诉讼,要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更专业的评审。但凡去法院公告网搜搜,国知局被起诉又不仅仅只是LV,国内国外都有,非常多(图二)。况且民告官是完全是法治的体现,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我希望我们每个人的权益都是由法律来保障,而不是被新闻舆论生杀予夺。
LV老花和我国传统图纹的争议,也可以同样的操作,这可以推进我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大家都开始重视知识文化产权的保障,把这个体系完善起来不是好事吗?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