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哈兰德抱着款于美国购买的浣熊威士忌回国的新闻下,有很多人在催促压力给到义乌。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哪天这款浣熊产品的正主也来我国打官司告侵权,不说乌合之众了,那么网上的文史大V们能不能照样论证一个浣熊在我国古已有之,翻遍史籍图册造像怎么也得证个熊出来呗?不好证的话可以脖子一梗“我们的熊猫比你更高贵!来告呀!”,还可以拿出在外国拍的外国浣熊照“你怎么不告他们?”,总之民族气节这块儿从来没输过,逻辑那啥的根本不重要,主打一个我可以仿,你不能告,全世界都是俺们这流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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