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市明涨粉# 妻子透露十年间曾三次去民政局离婚未成】#邹市明2亿理财亏损始末#近日,冉莹颖在综艺《姐姐当家》第二季中自曝十年间曾三次与丈夫邹市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均未成功,引发网友热议。
邹市明妻子冉莹颖在节目中直言,两人三次走到民政局门口准备离婚,为偿还邹市明创业失败的债务,他们已经卖掉了北京等地房产,为了压缩开支,冉莹颖表示自己把家里的水费从800元压到100元以内,经常直播带货到半夜两三点来维持家庭现金流。
公开信息显示,冉莹颖与邹市明均已签约MCN机构遥望科技,邹市明账号已连续多日涨粉,2天内涨粉4000。除了婚姻问题外,邹市明冉莹颖夫妇因婚姻及债务问题也引发热议。
企查查APP显示,邹市明名下涉多起司法纠纷。2018年其曾因合同纠纷被经纪公司起诉,该案源于双方2012年签订的《经纪代理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盛力公司作为邹市明一切体育及其相关活动之全球范围独家、全权代理经纪公司,有效期为3+3年,首期合作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有效期届满后,除非盛力公司主动放弃优先续约权,否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三年,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分别按邹市明税后收入的15%、5%收取代理服务费和管理成本。
盛力世家诉称,合作期间公司为邹市明争取并获得诸多赛事机会和合作机会,但邹市明自2015年起多次违约,擅自筹备、参加、推广拳王卫冕赛,参与综艺并进行广告代言、与第三方达成协议或建立合作关系,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和严重的商誉损失,遂起诉要求邹市明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约,并赔偿经济损失1600万元。
邹市明辩称,从未与盛力公司签署过经纪合同,涉案经纪合同系其与第三人体娱蕴动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由于体娱公司与邹市明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违约行为,邹市明已经于2013年发函解除与体娱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盛力公司诉请的违约情形不成立,邹市明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经查,邹市明分别与盛力世家、体娱香港公司签订内容相近的经纪合同,两家公司为关联企业,且体娱香港公司的涉案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最终法院审理认定,案涉盛力世家经纪合同依法成立、有效,邹市明违约事实成立,结合案件举证情况、行业规则,同时考虑到邹市明个人为国家所作出的贡献,酌定判令邹市明赔偿盛力公司违约损失400万元。 http://t.cn/AXKaVJf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