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自留地
26-07-14 14:23

这个社会很多规则都是有利于女性的,最典型的就是各种体育赛事中的女子组。

就拿奥运会比赛来说,有青年人奥运会,有残疾人奥运会,这些都是单独计算成绩的。但唯独没有把女子奥运会独立出来,单独计算成绩。

体育赛事我们通常采用两种原则。

一种是极限原则,按规则无限制格斗,只要不违规,不用兴奋剂之类的,什么都行,目的就是选出最强的。

另一种是分类原则,把不同比赛条件的选手分到不同赛事中。典型的如残奥会、青年世界杯等。目的就是尽可能营造公平的竞技环境。

但是女子赛事这两种原则都不算,或者说是一种混合原则,独属于有利于女性的一种原则。如果一定要起一个名字,那就叫“利女原则”吧。

如果按照第一种极限原则,那就不应该有女子组,体育比赛应该改成无性别组,大家一起通常竞技。如果按照第二种分类原则,那就应该单独成立一个女子奥运会,别让女子组和残疾人去坐一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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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女性就是在体育赛事中两边占好处。一方面,女子组比赛和男子组(实际叫无性别组)在一起比赛,在一起统计总奖牌榜,可以蹭男子赛事热度。另一方面,女子比赛又要强调自己是女性,以此来降低比赛难度,以便于自己获得奖牌。

用zz理念来解读,女子组比赛既没有左派追求的公平,又没有右派推崇的自由。如果要公平请像残疾人那样,自己单独坐一桌,没人会挑剔你。如果要自由,请打碎镣铐,不要单独搞个女子组比赛。

一句话,如果奥运比赛把女子组奖牌数算进总榜,那就一起把残疾人、青年组也算进去。要么就直接把女子单独拿出来比赛,搞个世界女子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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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现行的这种“利女制度”一定是成就了一批人,同时也损害了一批人的利益。

受益群体:

1,女子冠军。她们的水平如果拿到男子组,可能连拿一个省冠的实力都没有,但却行为冠军的头衔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2,跨性别者。他们可以通过参加女子比赛来获得优势。有些可能实际原始性别是女性,但身体存在大量睾酮激素,这类从广义上讲也是跨性别者。

受损群体:

1,普通男选手。他们的关注度被稀释了,他们的比赛奖金与商业赞助也被女子组分走了一部分。

2,特殊地区女性。比如塔利班的女子,如果有专门的女子奥运会,这些女人至少参加专业女子奥运会的门槛会降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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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家说这些,就是想说明一个道理。凡是存在性别叙事的地方,一定有群体两头占便宜,也一定有群体在默默吃亏。

多数情况下,性别叙事都是让顶层女性受益,普通女性买单。比如,女权的发展让女性获得了工作机会,但是只有少数上层女性可以通过工作获得光环成就,而多数女性沦为牛马。再如,女利主义只会让少数雌竞能手受益,多数女性的平均期望收益下降了。最典型的就是你老公把收入打赏给了女主播。

无论是左的女权,还是右的女利,实际上都在伤害普通女人的利益。[摊手]

发布于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