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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及赔礼道歉的告知函
致微博用户(UID:6166251326):
本人现就您在新浪微博平台针对本人实施的侵犯隐私权、名誉权及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郑重致函如下:
一、侵权事实与证据固定
经查实,您于2026年7月13日14:06及23:03,通过微博平台非法获取并公开发布了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地区等个人隐私信息,并通过手机号反向查找出本人的微信账号予以曝光。同时,您在评论区多次艾特本人,发表"大头照满天飞"等具有明显威胁、恐吓性质的言论。您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的"人肉搜索"(开盒)及网络暴力。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本人已在第一时间完成了全部证据的保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微博UID、主页信息、所有侵权博文及评论、威胁言论的完整录屏与截图。相关电子证据已在北京时间基础上进行了不间断的录屏取证,确保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与不可篡改性。
二、维权进展与法律依据
鉴于您的行为已严重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2026年7月14日12:09前往本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取得了《受案回执》(原件已留存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您的行为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寻衅滋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年龄亦不能作为免除法律责任的挡箭牌。无论您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均需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为未成年人,您的监护人亦需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三、严正诉求与最后通牒
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现向您提出如下严正要求:
1.立即停止侵权:在收到本函件(或本函件公开发布)起24小时内,立即删除所有涉及本人隐私信息的博文、评论及相关内容。
2.公开赔礼道歉:在24小时内,通过私信向本人发送公开道歉信(因您账号目前处于禁言状态,私信道歉即可),深刻反省自身错误,并承诺不再实施类似侵权行为。
四、法律后果预警
若您心存侥幸,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本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1.异地追加报案:本人计划于2026年7月17日前往您的IP属地(上海),在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二次报案,并申请调取您的真实身份信息。
2.提起民事诉讼:本人将依法起诉微博平台,要求平台披露您的实名认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在获取您的真实身份后,本人将正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您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等法律责任。
3.追究连带责任:若查实您为未成年人或在职人员,本人将通过合法渠道向您的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通报您的违法事实,要求相关主体对您的行为进行约束并承担相应责任。
请您认清形势,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切勿自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