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逐字翻译抄写”博士,#高校必须对学术不端说不# | 新京报快评】#高校撤公示无法消除质疑也不合规定#近日,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安徽大学2026年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其中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惠某某,拟录用安徽大学文学院教学科研岗。此惠某某与稍早前被核心期刊《戏剧艺术》发布撤稿声明提到存在学术不端的惠某某系同一人。
7月12日晚8时许,媒体记者注意到,安徽大学人事处官网上述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通过校外IP已无法直接访问。
高校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的目的,就是接受社会监督,因此,在公示期中有人发现疑点提出异议、举报,是十分正常的。招聘录用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要对所有收到的异议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并向社会进一步公示处理结果。不能遇到质疑,就撤掉公示,这并不能消除质疑,也违反公示的规定与流程。
高校必须对学术不端说不,这有明确规定。教育部发布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要求,高校教师要遵守学术规范,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http://t.cn/AXKIkseV http://t.cn/AXKMP3N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