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十个勤天被指抄袭#】#日出剪影构图不受法律保护#7月13日,@娱乐法李振武 发文谈#十个勤天被指抄袭R1SE#,仅就本案我目前看到的,谈下我的想法:
“破晓”这个概念本身:我认为日出、黎明、破晓,属于公有领域的自然意象,任何人都可以用。
“日出+剪影”的构图思路:这的确是一种创意或构思,但我认为这还是属于“思想”层面,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英文词组“rise up”:这就更是通用的英语短语了,不能因某个团体用过就主张专属版权。
橙蓝渐变配色:这仅仅是单纯的配色方案,在知识产权法中通常被视为“有限表达”或“标准元素”,难以主张专属版权。
从以上分析来看,我认为不能简单就定义为抄袭。
此外,如果“R1SE”或“破晓色”已被注册为商标,则可通过商标法获得保护。如果这些内容的使用已经与“R1SE”有强绑定,还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
不过关键问题还是在于:即便“破晓色”受到保护,保护的对象也是具体的色号组合和视觉呈现方式,而不是“破晓”这两个字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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