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锐评:传统纹样属于全民公共文化资源,谁都不能抢先注册,搞独家垄断,更不能独占排他。
包含通用传统文化元素的商标,保护范围必须缩小。一刀切给予独家保护,就等于把祖宗留下的公共财富,私自变成个人私产。
外企维权走法律程序无可非议。可拿着源自中华文化的传统图案,反过来起诉国内本土品牌,吃相实在难看。
传统文化属于全体国人,不是某一家企业圈地牟利的私货。守住公共文化不被私有化,才能让老祖宗留下来的纹样百花齐放。
发布于 四川
